如果我的貨件留在樞紐港的時間比原本同意的免租期短或長,該怎麼處理?
如果您決定早於預期時間從樞紐港裝載貨件,最早可在新選擇船舶前往樞紐港的預計到港時間 (ETA) 前 72 小時作業。 如果您希望在港口留置更長時間,可以用協議中議定的費率購買 1 週額外租期。 不過,您最晚必須在原本計畫的船舶從樞紐港的預計出發時間 (ETD) 前 72 小時,寄送請求給馬士基客戶關懷業務夥伴/服務代辦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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