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艙單於何時提交?

艙單提交有三種類型,且提交截止日期根據當地法規而不同:

  1. 「出口艙單」通常需在船舶從第一個裝貨港(針對最早出發)開航前兩 (2) 天,或者船舶從第一個裝貨港開航後兩 (2) 天(針對最晚出發)內提交。
  2. 「預報艙單」需在船舶抵達裝運港前 40 小時提交(針對停靠預報艙單目的港之船舶)。
  3. 「進口艙單」需在船舶抵達目的港前七 (7) 天(針對中長程航行)或船隻抵達目的港前兩 (2) 天(針對短程航行)提交。

請聯絡您當地的馬士基辦事處,以瞭解更多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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